去泰国旅游自助游还是跟团
网传,一些冒充“旅行社”的不良团体会小范围的招募一些想要贪小便宜的“旅行者”,以低价为诱惑带领他们出国旅行。
但背后却藏着一个人体器官买卖的巨型链条,当人们发现上当时早已无法逃脱,甚至有一些泰国餐厅也是这些系统的“前端部门”。
据说他们甚至会在旅客的饭菜里放上一些能使人昏厥的物质,待到他们酒足饭饱也就成为了不法分子刀下“待宰的羔羊”。
泰国旅游低价团法律规定
3年之间,饿肚子的不止泰国旅游从业者,国内旅行社也早已做好了“剃羊毛”的准备。有不少旅行社打着低价出国游的名义,招募爱贪图小便宜的人,进行“宰客”。
有网友分享了这样的经历,在他的旅游项目中,有两个项目突然被换成类似于自然博物馆和人蛇表演相关的内容,想着也是娱乐项目,网友并没有表示反对。
但当到了才知道,所谓的博物馆其实是一个售卖异石的购物点,而所谓的人蛇表演,却是一个按摩项目,钱想不花都不行。
也有曾经的泰国旅游从业者自曝,导游甚至是自费带团,如果游客不花钱,他们连本都收不回来。
更可怕的是,国内还会有一些不良组织,以高薪招工等各种理由诱惑国人报名,到地方才知道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正规的厂家,而是电信诈骗的相关机构。
对于女性来说,这类团体更为危险,他们不但会强迫女性参与到犯罪当中,甚至会设立从诈骗到被迫卖淫,再到人口器官买卖的整体链条,将女孩子们的最后一丝剩余价值榨干。
那泰国旅游都这样恐怖了,去泰国旅游的人是否有减少呢?
实际上这些传言并没有阻止我国人民去泰国旅游的热情,根据旅行社的相关数据,在五一出国游的报名的规划中,泰国依旧有着超过1/5的相关占比。
虽然旅行社也承认确实接到了一些相关的咨询电话和退团,但整体数量上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出门在外一定要结伴出游,千万不要因小失大贪图小便宜而使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其实现在很多网友选择出国旅游的原因,也是因为国内的景点太不争气,不但1000多块钱一顿饭的“宰客”现象屡见不鲜,还人头攒动,让人丧失观景的兴致。
如果我国能将重点景点的人流规划做好,并做到保护环境的情况下,将祖国的大好河山进行相关开发,那一定能让我们在国内安心旅游,同时助力我国的经济发展。
看完此篇文章,你还有想去泰国旅游的欲望吗?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讨论~
泰国旅游低价团法律规定
如果说以上两点都是相对偶然的事件,那合法化的_绝对不是你小心就能避开的。
由于受到三年疫情的冲击,经济受损的泰国只有找到一些“赚钱的买卖”才能快速恢复,于是他们将眼光放到了_身上。
泰国政府给民众发放幼苗,鼓励人民种植此类危害极大的作物,并会给种植者发放相关的补贴,当这些_成熟后就会流向市场,掏空消费者的钱包。
与“噶腰子”不同,_的危害是“渗透性”的。试问,当美丽/英俊的服务员端上一杯饮品时,忙着欣赏美貌的你还有可能分辨出这杯饮料是否是用_制作的吗?
也可以说,哪怕你真的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也不好分辨出你面前的食物是否含有_,从而被迫“吸毒”。
以上是网络上疯传的“泰国危险性”中的几点。毫无疑问,这样的言论对急于拿到“中国补助”的泰国来说是非常不友好的。
为此泰国大使馆也发出声明,“泰国依然安全,希望大家面对传言能保持合理公正的态度”。
不只是声明,泰国的官员们的态度,也能表示出他们对我国游客的重视程度。
为了欢迎疫情后的第一批中国游客,泰方副总理及多位部长拉起“中国泰国一家亲”相关字样的横幅,等候在机场。
当看到中国游客终于回来了,泰国人民老泪纵横,纷纷直呼“财神到了”。中国游客在游玩一圈后也留下了悲痛的眼泪,纷纷直呼“你们是真黑呀”。
泰国旅游低价团法律规定
近期,全国各地屡次发生个别游客在文物上刻字、在景区有不文明行为的问题。旅行社对此该如何处理?国家旅游局表示,《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旅游者有文明旅游的义务。而对于旅游者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屡次不听劝阻的,视为《旅游法》中所规定的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在此情形下,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如因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可以向旅游者要求赔偿。同时,安金明指出,国内目前对于游客不文明行为造成后果的,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取证、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以警告、罚款200到500元,甚至拘留,而《旅游法》本身并未对此做出规定。
泰国旅游低价团法律规定
疑问:《旅游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付费项目,这是否意味着旅游团不能安排,消费者也不能自主购物?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可选择旅游地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合理、正当安排行程,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
若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或另付费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安排这些活动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必须与游客协商一致或是应游客要求;必须充分满足游客知情权,包括具体项目名称、地点、时长、商品或项目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价格等情况,应向旅游者作出真实、准确、详细的说明;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要对这部分旅游者的活动作出合理的安排;不得将旅游者是否同意相关安排作为签约条件,旅游者不同意的,不得签订合同或者增加团费,旅游者同意的,也不得减少团费。
泰国旅游低价团法律规定
《旅游法》中对于自费、购物等问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规定目前没有细则,操作起来相当有难度。
刘思敏表示,规定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而且还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所以只要旅游团里面有一个人反对都不行,最终可能很难达成一致,进而导致绝大部分团队都会变成纯玩团。其实跟团游客可以利用自由活动时间向导游咨询购物信息,自行购物,或者利用抵达和离开旅游目的地的空暇时间,在机场满足购物的需求,而且目前游客在机场购物,旅行社、导游是拿不到回扣的。因此,也许今后机场旅游产品的购买会变得更加兴旺。
团费不会无限制涨
更高品质的服务意味着更高的价格,游客不免担心,未来团费上涨会不会没有“度”?刘思敏表示,其实这点大可不必担心,现在全国旅行社几万家,竞争非常充分,不可能形成垄断,价格不可能无限上涨。但有一点值得注意,以前的价格完全是非理性的,而今后把零负团费模式取消以后,导游的服务、住宿条件等并不会有明显改善,因为增加的成本实际上都是不去购物店带来的。(记者田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