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旅游为什么要加价
对于多数老年人来说,每个目的地的正常售价到底是多少他们并不了解,因此才会经常图便宜上当。为此,记者通过采访旅行社的资深业内人士,选取了一些热门反季游目的地进行“合理价格”揭秘,希望能让老年消费者最大程度避免消费陷阱。
北京春秋国旅总经理杨洋表示,目前东南亚的泰国仍然是购物、自费的“重灾区”,以北京出发为例,一、两千元团费的泰国游比比皆是,而老年人在意价格,这种报价正中下怀,但实际上真正有品质保障的泰国团报价要在五、六千元。“其实3000元以下的泰国,2500元以下的港澳,都肯定存在风险,因为光机票的成本都不够,这种团当地的地接社往往是直接负一千元接团,后续的购物安排可想而知。同时,还有些旅行社向老年人宣传泰国游时打出住当地5星级酒店的字样,这跟国内的5星级酒店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有时去了当地才发现住的是个快捷酒店。”
此外,对于澳新市场,民生旅游董事长周飞表示,正常的澳新团队光飞机就至少要有4趟行程,价格成本可想而知,作为反季游的热门目的地,现在一些旅行社甚至打出一万两千多元的澳新游,这无疑会存在很多消费陷阱。“澳新的正常价格至少要在18000元左右,低于14000元的都不太有保障,游客一般都会被拉去购物店买羊毛被、澳宝等。而且澳洲的自费项目很多,基本每项都要加价几百元,大多是坐直升飞机、海底潜水漫步、游艇出海等不适合老年人身体条件参与的,所以也有一些商家甚至会直接在参团报名时就对老年人群体直接加价,以弥补行程中老年人无法参与自费项目的利益损失。”
泰国旅游为什么要加价
在营运期间,驾驶员因不同动机和原因拟改变“合理”路线而与乘客协商路线,乘客有时因路线不熟等原因,对驾驶员的建议既不反对也不同意,本着无所谓的态度,以“随便”、“无所谓”等话语应对。这给驾驶员钻了空子,驾驶员如同拿了乘客的尚方宝剑,选择了“不合理”的路线。那么,究竟对“随便”、“无所谓”如何理解呢?
在不同的情境下,结合驾驶员和乘客主客观情况的分析,可以得出不同理解,办案人员可结合案件的情节、性质来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认定:
(1)视为乘客“未同意”
乘客对驾驶员的建议应对是消极的,对驾驶员向乘客协商路线(问路、要求指路等)的行为是不理解、不认可的,并由此对驾驶员产生了不信任,怀疑驾驶员在试探其是否认识路线以便决定是否绕道行驶,因此乘客主观上是不同意的,但是碍于自身安全或其他考虑没有明确反对,也未置可否,而是采取模糊的、避免冲突的言语应对,因此,乘客所言视为“未同意”。
(2)视为乘客“同意”
营运期间,驾驶员会基于不同的动机对乘客进行路线建议。驾驶员一般给出两三条线路供乘客选择,简要述说各条道路的路况,并引导乘客选择较长的路线。如果乘客称“随便”、“无所谓”,则可以理解为乘客对驾驶员的建议至少是不反对的,而“随便”、“无所谓”意味着乘客放弃了自己决定的权利,而是将决定权、选择权交给了驾驶员。可以理解为,驾驶员按其建议的任一条路线行驶的,均是在其接受范围之内的,此举视为乘客“同意”。
但是,如果驾驶员并未提供可供选择的路线,乘客称“随便”、“无所谓”,这恰恰让部分驾驶员钻了空子。如果驾驶员选择的路线属于合理、尚可接受的范围的,则乘客对此并无异议。
如果驾驶员滥用了乘客对其的信赖,选择明显不合理的路线,乘客觉得被坑就会投诉。
泰国旅游为什么要加价
近日,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旅游委”)发布了老年人参团出游提示,并公布了多起反季游低价陷阱案例,大部分受害者都参加了“零负团费”的低价团,且未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旅途中均遭遇了强迫购物。
游客姚先生去年底接到某保险公司的电话,告知他获得了免费港澳旅游的中奖资格。之后,姚先生在保险公司提供的地址处报名参加了零团费港澳双卧七日游。保险公司承诺只需交200元押金,回程后押金退还。据姚先生介绍,行程中,香港当地导游辱骂客人,带团领队一直让买东西。回程后,姚先生找到报名的公司索要押金,结果对方也不给退。“跟旅游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结果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家旅行社组织出团的,自己出团时并未签订旅游合同,给自己打电话的、报名交钱的都不是同一个人,也不是同一家公司,当时业务人员的电话也打不通了。”姚先生非常无奈的表示。
同样在港澳被坑的还有李先生,他经朋友介绍,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的零团费港澳游。由于是零团费,所以旅行社并没有跟李先生签订合同。李先生表示,行程中一路走一路购物,包括在汽车上都有多次购物,尤其是从澳门回到珠海时,一天中被先后带进3家购物店。此外,吕先生近日致电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称居住的小区里面有一家旅行社,该旅行社总是针对小区的老人,组织低价旅游。“这次组织700元去海南,自己的父母在邀请之列。游_名时仅需要交钱,告知该旅行社基本信息即可,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不提供收据,也不提供发票。”吕先生表示自己很担心这样的旅游团不靠谱,担心父母在外被强制购物。
泰国旅游为什么要加价
乘客因赶时间或其他原因,主动告知驾驶员选择其它“非合理”路线行驶,则驾驶员属于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属于“经乘客同意”的情形,此时,驾驶员并无提醒乘客该路线不是合理路线的法定义务。此举视为乘客知晓并愿意承担其选择的路线带来的高费用等风险,乘客事后因自己选择的路线未到达期望效果(如未赶上飞机、上班迟到等)而以“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投诉的,不应支持。
另一种情形是,乘客主动告知驾驶员选择避堵路线,但未明确告知具体路线,而驾驶员选择的路线明显不合理且未与乘客协商一致的,属于“未经乘客同意”的情形。
3.驾驶员诱导乘客 “同意”的
如果驾驶员提供虚假信息诱导乘客选择“非合理线路”(也不管乘客是否知晓路线),乘客表示同意的,也应认定为“经乘客同意”。另外,对乘客同意选择环状路线的,驾驶员未在较近路口下环线路或者沿环线路较远一段行驶,甚至在环线路反复往返行驶,都属于违背乘客真实意愿。但从字面理解,行驶的线路并未脱离环线路的范围,都应属于乘客“同意”范畴。
驾驶员以欺诈等方式误导乘客,乘客误解做出非反映真实意愿的“同意”,根据《合同法》五十三条之规定,驾乘双方也属于订立合同行为,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乘客也可依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泰国旅游为什么要加价
“路线是否合理”的认定涉及驾驶员、投诉人及办案人员的价值判断,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场、学识、专业等会有不同的理解。在一个投诉案件中,办案人员对路线是否“合理”的判断影响案件的定性和走向。
办案人员应该对驾驶员的心态、业务水平、驾驶习惯、路况、交通情况等主客观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来确定路线是否“合理”。有些办案人员对驾驶员主观方面如心态(故意或非故意)、业务水平(如驾驶员是新开出租车,非成都本地人对城区路线不熟)、驾驶习惯(如习惯走大路还是钻小巷)的原因等在所不问,只要不是最捷径的路线即追究驾驶员的责任,虽做到依法行政,但未做到以人为本,涉嫌滥用行政处罚权。